 2005-03-22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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( 2005/03/22 中央社) 日期:2005年3月22日上柜公司:炎洲(4306)发言人:陈力维发言人职称:财务长发言人电话:02-29033102主旨:公告董事会决议93年度股利分派情形符合条款第二条第14 款事实发生日94/03/18说明:1.董事会决议日期:94/03/182.发放股利种类及金额:(1)拟议配发股票股利计新台币62,488,570元。 (以未分配盈余配发股票股利)(2)拟议配发现金股利计新台币31,244,288元。 (3)每仟股无偿配发股票股利约80股,每股配发现金股利约新台币0.40元,如嗣后因本公司发行之可转换公司债持有人申请转换,致影响流通在外股份数量,每股配股率及配息率因此发生变动者,拟由股东会授权董事会调整配股率及配息率。 3.其他应叙明事项:(1)拟议配发董监事酬劳新台币480,000元。 (2)拟议配发员工红利计新台币4,850,000元。 (3)考虑发放员工红利及董监酬劳后之设算每股盈余为1.82元。 (4)本增资案俟提94年股东常会通过,并呈奉主管机关核准后另订除权基准日分配之。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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